现委托****,定于2025年7月30日10时整,通过“浙交汇”平台对**市鹿**鞋都大道235****中心-101室及-102室整体五年物业经营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功能 |
单价(元/月/㎡) |
物业经营权出让金底价 (万元/年) |
物业经营权出让 期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 |
招商公告期 |
| 1 |
**市鹿**鞋都大道235****中心-101室及-102室 |
18779.43(-101室为18508.93,-102室为270.5平方米) |
地下商业、地下商业配套办公 |
20 |
450.70632 |
5 |
20 |
有 |
有 |
6个月 |
15个工作日 |
二、承招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招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为准)
2、已列入市属国企****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承招方应提交“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以公示期当月止市属国企承租人黑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的信息为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物业经营权出让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 )。标书代写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物业经营权出让金足额****交易中心账户(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 );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招方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同》,招商方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通知承招方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由招商方将标的物整体移交给承招方使用,物业经营权出让期限从《招商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3、物业经营权出让金不递增。物业经营权出让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期,除首期物业经营权外,每期物业经营权出让金须在上一期届满前15日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在《招商合同》中约定。履约保函: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采取不****银行保函的形式。
四、公开招商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不得把租赁房产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招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7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7月28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市过境公路1579号**组团1幢4楼406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
****集团咨询电话:158****2982
****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1072
****集团业务举报:0577-****5422
****集团纪检举报:0577-****8012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下载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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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