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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财政厅、****总局****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3号)文件要求,****中心审核,下列94(人次)名职工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7月9日17:30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反映(信函以到**邮戳为准)。
电 话:0355-****937(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英雄中路1****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411室)
邮 编:04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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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