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气封优化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ZB-2505 3082GZF077/01)
公示开始时间:2025-07-08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5-07-11 17:30
本****汽机气封优化(招标项目编号:****、SXZB-2505 3082GZF077/01),****委员会评审,确定****汽机气封优化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汽机气封优化: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 1 | **** | ****600元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公司、智伟能科****公司
招标文件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10年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近10年指:2015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改造后运行5年以上的随动悬浮齿汽封改造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合同甲方出具的改造后运行5年以上的证明文件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1)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2)合同甲方出具的改造后运行5年以上的证明文件须有甲方公章。3)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智伟能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甲方出具的改造后运行5年以上的证明文件须有甲方公章”,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的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51-****108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滨****段39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爱国133****706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街97号**壹号办公楼6层
联系人:杜旭艳 严璟
电 话:0351-****050 138****8551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严璟(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