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559110Q/2025-22665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 |
| 标 题: | ****关于2025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珲发改审批〔2025〕72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 |
珲发改审批〔2025〕72号
****促进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5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珲兴边**发〔2025〕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公司《关于2025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吉农科技评字〔2025〕07-01号),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农村排水设施,改善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5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促进中心。
三、建设地点
**市板石镇、哈达门乡、马川子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市下辖 10 个行政村(新农村、南秦孟村、湖龙村、河山村、**村、中心村、**村、炮台村、五一村、五二村)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50立方米/天;** dn150-400 污水管网总长度36946米,**污水收集池2座;管沟路面拆除及恢复39826平方米;****化污水利用设施674套,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五、建设期限
17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82.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生态环境部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000万元,剩余部分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促进中心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促进中心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促进中心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促进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交通局、住建局、应急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2025年7月8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5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 2025年7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