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申村水库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长治-长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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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381号
****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事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中心关于办理****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申务发〔2024〕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位于浊漳南源,**市**县南陈乡申村以东;控制流域面积为236.2km2,库容3248.3万m3。工程开发任务为**县城自来水、南源慈林城乡生活供水、工业供水和申村灌区范围内丹朱、石哲、大头堡、宋村四个乡镇的农田灌溉供水等。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浊漳南源地表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995.7万m3/a,其中:城乡生活取水量597.6万m3/a(含城镇生活449.7万m3/a、农村生活147.9万m3/a),农业灌溉取水量276万m3/a,工业取水量122.1万m3/a****煤矿18.1万m3/a,****电站104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城镇生活取水口设在坝前左侧(坐标:东经112°48′8.0″、北纬36°05′5.0″),南源供水工程生活取水口设在坝前右侧(坐标:东经112°49′22.0″、北纬36°04′38.0″),慈林供水工程生活取水口设在坝前右侧(坐标:东经112°48′3.3″、北纬36°05′6.2″),李庄煤矿取水口设在坝前左侧(坐标:112°51′51.0″、北纬36°05′52.0″),****电站生产取水口设在坝前左侧(坐标:东经112°48′06.0″、北纬36°05′05.0″),申村水库灌区取水口设在坝前左侧(坐标:东经112°48′04.0″、北纬36°05′06.0″)。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工程水**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事务中心委托****编制完成了《****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3年6月16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工程位于浊漳南源,**市**县南陈乡申村以东,控制流域面积为236.2km2,库容3248.3万m3。工程开发任务为**县城自来水、南源慈林城乡生活供水、工业供水和申村灌区范围内丹朱、石哲、大头堡、宋村四个乡镇的农田灌溉供水等。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总供水量995.7万m3/a,其中城乡生活供水量597.6万m3/a(城镇生活449.7万m3/a、考虑输水损失9%,农村生活147.9万m3/a、考虑输水损失8%),农业灌溉供水量276万m3/a,工业供水量122.1万m3/a****煤矿18.1万m3/a,****电站104万m3/a)。城镇居民生活取水指标104L/p﹒d、农村居民生活取水指标66.33L/p﹒d,玉米灌溉取水指标为70m3/亩、茄果类蔬菜灌溉取水指标为170m3/亩,李庄煤矿生活取水指标233L/p﹒d、****电站取水指标为0.52L/kwh,各项取水指标均符合《**省用水定额》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水库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申村水库1980~2020年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2322万m3,经逐年逐月多年径流调节计算,满足河道内生态需水232万m3/a的保证率为97.56%、城乡生活供水量597.6万m3/a的保证率为97.56%、工业供水量122.1万m3/a的保证率为97.56%、农业灌溉供水量276万m3/a的保证率为51.22%,****水库供水量995.7万m3/a的需求。

**县**取水供水项目水源地(城镇生活)取水口位于坝前左侧(坐标:东经112°48′8.0″、北纬36°05′5.0″);南源供水工程生活取水口位于坝前右侧(坐标:东经112°49′22.0″、北纬36°04′38.0″);慈林供水工程生活取水口位于坝前右侧(坐标:东经112°48′3.3″、北纬36°05′6.2″);李庄煤矿取水口位于坝前左侧(坐标:112°51′51.0″、北纬36°05′52.0″);****电站生产取水口位于坝前左侧(坐标:东经112°48′06.0″、北纬36°05′05.0″);申村水库灌区取水口位于坝前左侧(坐标:东经112°48′04.0″、北纬36°05′06.0″)。

六、申村水库地表水原水水质各项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生产供水水源。

七、城镇生活污****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污水由企业自身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灌溉废水应妥善处理,避免面源污染。

八、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计量等节水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非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依法缴纳水**税,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浊漳南源地表水,****水库供水量995.7万m3/a(城镇生活449.7万m3/a、农村生活147.9万m3/a、农业灌溉276万m3/a、工业122.1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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