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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科建造入户玄关及屏风采购项目(编号:****)按我院相关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4日进行院内磋商。****小组评选和推荐,并经医院批准,****公司负责。
一、公司名称
****。
二、公告期限
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综合采购办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县**镇白阳北路62号
质疑受理机构电话:0772-****904
质疑受理机构邮箱:****@126.com
****综合采购办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