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虞镇】2025年海虞特色康居区文化氛围造型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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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虞镇】2025年海虞特色康居区文化氛围造型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08】

2025年海虞特色康居区文化氛围造型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海虞特色康居区文化氛围造型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委员会、**市****委员会(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财力(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市****委员会、**市****委员会(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2025年海虞特色康居区文化氛围造型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海虞镇辖区内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主要为三个村沿路造型标志、导视牌、UV画面更换、墙绘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2.1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6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装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8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10日16时0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下午13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负向最接近平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0.6万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3)保证金缴纳要求:投标人须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的方式将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9.8若中标单位工程完工后,经检测,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取消该单位在本镇壹年的招投标资格,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项目款。

9.9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市****委员会、**市****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海虞镇**山村、肖桥村、徐桥村

联系人:苏明

电 话:0512-****11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珠江路92号

联系人:余情、王羽

电 话:0512-****0219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

12.友情提示:

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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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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