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1.2025年6月26日,本行签订一笔重**联交易:向丰****公司贷款授信950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抵押,期限3年,年利率4.50%。
2.2025年7月2日,本行签订一笔重**联交易:向****公司贷款授信329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期限3年,年利率4.35%。
二、交易对手情况
1.丰****公司为本行大股****集团****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81MA37Q2XG74,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省**市**市龙津大道商会大厦4楼(备案经营场所:****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是网络文化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园区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为本行新当选董事朱文娟(待金监核准任职资格后****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813119R,法定代表人朱文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基地。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是铜制品、铝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不锈钢、有色金属及金属硅的购销;再生塑料回收;再生塑料颗粒、改性塑料、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丰****公司交易按年利率4.5%执行;
2.****公司交易按年利率4.35%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监管机构规定,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集团客户的合计****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1.丰****公司贷款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4.55%,集团合计授信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10.07%,达到重**联交易标准且符合监管规定;
2.****公司贷款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1.58%,集团合计授信金额占我行一季度资本净额的7.21%,达到重**联交易标准且符合监管规定。
五、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经本行风险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相关报告至本行董事会。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中能****公司重**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总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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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