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耀华中学2025年普通高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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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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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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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JS120********74001
招标项目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委员会以津教政办(2025)14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为****5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85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99.67%,自筹及其他资金0.33%,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5331.23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5 ****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对33****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进行维修改造,****中学科教室27****实验室6 间,维修改造面积共计5331.23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区**路106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2025****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2025 ****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范围:对33****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进行维修改造,****中学科教室27****实验室6 间,维修改造面积共计5331.23平方米,最高高度为20.2米,最大跨度8.4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房间地面、墙面、顶棚翻新,****中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的使用功能进行暖通、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设施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投资额为501.8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10月0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 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委员会,****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书代写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cn:8052。 标书代写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莉(印鉴)
办公地址:**区**路106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尹义鹏
电话:****1667
传真:****1667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树海(印鉴)
办公地址:**市**区学府麦谷互联网产业园36-1-401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华双
电话:176****2760
传真:022-****7050
日期:2025年07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市****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李莉
电话:****1667
传真:****1667
受理单位地点:**区**路106号
**市****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7433
传真: ****0807
电子邮箱: hpqzjw26@tj.****.cn
受理单位地点: **市**区**道151号
**市公共**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cn/ztbts/index.jhtml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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