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 1 | ****医院 |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 | **市汝河路91号 | ******公司 | 在汝河路院区病房楼地上一层西南角改建一间介入手术室,从文化宫路院区搬迁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开展介入诊疗工作。 | 电离辐射环境:项目正常运行后,介入手术室各关注点位辐射剂量率估算结果能够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限值要求,****医院设置的控制水平(透视及摄影模式下机房屏蔽体外周围剂量当量率均不大于 2.5μSv/h)。对单名手术医生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约为3.64mSv/a,对操作间工作人员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 1.33×10-3mSv/a,对周围公众人员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为 1.12×10-2mSv/a,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要求,****医院管理目标值(工作人员 5mSv/a,公众人员0.1mSv/a)。 | \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9281
通讯地址:****原区(县)西流湖街道;**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