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5MA1K4LL93N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文新 |
| 郝一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广场c座28楼 |
| 川气东送殷汇阀室-**支线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7-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燃气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20-G5720-陆地管道运输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县 ******区 |
| 经度:117.37241,117.4099 纬度: 30.51978,30.2111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02 |
| 池环函〔2022〕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443.8 |
| 2636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0115MA1K4LL9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海**全****公司 |
| 913********678975Y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202MA9FC4CP4D | 竣工时间:2023-05-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sdhelp.cn/open/business/1278.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川气东送殷汇阀室-**支线工程途经**市**区、**市**县,线路全长62.464km,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323.9mm,管线设计输量为6.0×108Nm3/a。沿线拟设置3座**站场(**西分输站、**北分输站、**分输站),**3座B类监控阀室(1#阀室、2#阀室、3#阀室)。 | 实际建设情况:川气东送殷汇阀室-**支线工程途经**市**区、**市**县,线路全长60.82km,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323.9mm,管线设计输量为6.0×108Nm3/a。沿线拟设置3座**站场(**西分输站、**北分输站、**分输站),**3座B类监控阀室(1#阀室、2#阀室、3#阀室)。 |
| (1)本工程管道路由变化4处,调整后长度减少1.644公里。 (2)根据施工监理资料及现场调查,工程小型河流、沟渠穿越较环评阶段增加4处,穿越长度增加0.17公里。 (4)工程增加国道、省道穿越各1处,减少其他等级公路穿越2处,减少穿越长度0.043公里。铜九铁路穿越长度减少0.01公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送物料主要为天然气,其甲烷含量>95% | 实际建设情况:输送物料主要为天然气,其甲烷含量>95%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用于下一段管道试压重复利用,最末段的试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的要求后用于沿线绿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农田灌溉;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要求;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 (2)运营期**北分输站(**西分输站和**分输站为无人站场)生活污水经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不外排;清管作业废渣、废滤芯、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箱内,分离检修废渣存放于排污罐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穿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生态敏感区路段的线路方案,尽可能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土渣场、施工营地、堆放施工材料、施工废料;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开挖敷设段,应加大管道埋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在秋浦仙境风景名胜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带范围内设置临时营地;河渠开挖段设置生态袋护坡、生态袋截水墙;全面落实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占地补偿手续;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及时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根据沿线实际环境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开展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和生态监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补救和保护措施。在施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应优先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 (4)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穿越多处环境敏感区,且沿线集中居民区较多,通过优化工程路由、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尽可能地远离集中居民区,确需穿越集中居民区的管道应采取绕避、拆迁等措施,减缓环境影响。****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在管道两侧和站场的防护距离内**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无法避绕环境敏感区的管道,采用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增加管道壁厚、加强防腐、增设紧急截断阀等防护措施。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巡线频率,强化管道和站场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线频率,增设线路警示牌。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 ①施工期产生的泥浆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用于沿线绿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政府指定的IV类以下水体。 ②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周围大气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施工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及施工场界大气中PM10和TSP均满足标准,详见附件15.施工期环境监测。 ③施工期噪声控制得当,夜间未进行施工,并采用隔声挡板、控制车速、尽量不鸣笛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④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处理场处置。施工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处理场处置。****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去除上清液的废泥浆由泥浆处置单位拉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落实到位,未造成环境污染。 (2) ①经调查,项目运营期废水于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主要用于站场绿化,****政府指定的IV类以下水体,详见附件17.验收监测报告。 ②清管废渣、废滤芯、废铅蓄电池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箱内,各分输站均在场地区域内划定危废暂存棚设置区域,统一建设满足六防要求的危废暂存箱,用于危废的临时存储并委托****处置。分离检修废渣导入排污罐中,定期委托****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3) ①整个工程设计时就尽可能地规划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施工过程中未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土渣场、施工营地、堆放施工材料、施工废料。涉及开挖敷设段,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开挖时的施工作业带宽度,并加大了管道埋深。未在秋浦仙境风景名胜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带范围内设置临时营地; ②大中型河流穿越均采用定向钻施工方案,小型河流开挖段采取相应的护坡及排水措施,确保沿线环境受到的施工影响较小,水土得到保持,并于施工结束后对植被进行了恢复及绿化。 ③开挖时实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对于基本农田的临时占用,根据占地补偿手续中的条款进行补偿,同时采取了生态恢复及补偿和生态监测,保障施工结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进度。 ④在穿越大中型河流时,优先采用了定向钻施工方式。 (4) ①项目减少了工程周边居民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无法避绕环境敏感区的管道,采用了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加强防腐、增设紧急截断阀等防护措施。对靠近居民区、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生态敏感路段管线,加大管线安全保护、维护保养、巡线检查力度,防范环境风险。****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管道两侧和场站防护距离内**居民点、医院、养老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②本工程严格落实了《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巡线频率,定期对设备维护检修,强化管道和站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线频率,设置线路警示牌。本工程运****公司于2023年9月制定了《****集团川气东****公司川气东送管道(**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0月25****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号为341702-2023-01-H,落实完善了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本工程已纳入到《****集团川气东****公司川气东送管道(**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全面落实《川气东送殷汇阀室-**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鉴于本项目主要工程均为地下隐蔽工程,建议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项目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内,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3)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前应及时告知我局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报告书》所提及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都得到了落实,随着施工结束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逐渐减弱至消失,项目周边的生态自然环境得以恢复。 (2)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为**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内,建设单位需要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3)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的标准限值 | 本工程共设置3座工艺站场、3座阀室,**西分输站和**分输站均为无人站场,**北分输站为有人值守站场,仅**北分输站产生生活污水,因此在**北分输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不外排。本次监测**北分输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外排口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的标准限值。水质良好,满足站内绿化用水标准。 | pH、CODCr、氨氮、SS、BOD5、动植物油、石油类共计6项。 |
| 1 | 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土方覆盖、加盖篷布、控制车速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站场周围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mg/m3的要求;站场厂界内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中厂界外最高浓度标准。此外,站场内生产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 | 密闭管道输送天然气 | **西分输站附近居民点张家湾,**分输站附近居民点三增村,**北分输站附近居民点崔湾作为站场周边监测点;**西分输站、**北分输站和**分输站厂界内布设监测点位 |
| 1 | 选用低振机械,合理布置机械设备,施工场界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地方设置施工挡板或临时施工噪声隔声屏障 | 沿线农村居住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西分输站、**北分输站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住区,因此声环境评价范围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分输站周边200m范围内有居住区,因此声环境评价范围区域执行1类区标准;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区域执行4a类区标准;运营期各阀室及站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施工期噪声措施均落实;运营期站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站内管线流速 | 对**西分输站、**北分输站、**分输站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进行了监测;对个站场周边附近村庄张家湾、崔湾、蒋村昼间、夜间噪声值进行了监测。 |
| 1 | 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用于下一段管道试压重复利用,最末段的试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的要求后用于沿线绿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或农田灌溉;运营期**北分输站(**西分输站和**分输站为无人站场)生活污水经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不外排 | 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后用于绿化或场地洒水抑尘;试压废水经沉淀过滤后用于下一段管道试压重复利用,最末段的试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标准限值要求后主要用于沿线绿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政府指定的IV类以下水体;**北分输站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装置各设施均采取了防渗措施,可有效防范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
| 1 | 清管作业废渣、废滤芯、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箱内,分离检修废渣存放于排污罐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清管废渣、废滤芯、废铅蓄电池定期收集暂存于危废箱内,各分输站均在场地区域内划定危废暂存棚设置区域,统一建设满足六防要求的危废暂存箱,用于危废的临时存储并委托****处置。分离检修废渣导入排污罐中,定期委托****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1 |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穿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生态敏感区路段的线路方案,尽可能减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土渣场、施工营地、堆放施工材料、施工废料;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开挖敷设段,应加大管道埋深,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在秋浦仙境风景名胜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带范围内设置临时营地;河渠开挖段设置生态袋护坡、生态袋截水墙;全面落实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占地补偿手续;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及时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根据沿线实际环境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植被恢复及绿化,开展生态恢复、生态补偿和生态监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采取相应补救和保护措施。在施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应优先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 | ①整个工程设计时就尽可能地规划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施工过程中未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弃土渣场、施工营地、堆放施工材料、施工废料。涉及开挖敷设段,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开挖时的施工作业带宽度,并加大了管道埋深。未在秋浦仙境风景名胜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带范围内设置临时营地; ②大中型河流穿越均采用定向钻施工方案,小型河流开挖段采取相应的护坡及排水措施,确保沿线环境受到的施工影响较小,水土得到保持,并于施工结束后对植被进行了恢复及绿化。 ③开挖时实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施工方式,对于基本农田的临时占用,根据占地补偿手续中的条款进行补偿,同时采取了生态恢复及补偿和生态监测,保障施工结束对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进度。 ④在穿越大中型河流时,优先采用了定向钻施工方式。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穿越多处环境敏感区,且沿线集中居民区较多,通过优化工程路由、站场平面布局和施工方案,尽可能地远离集中居民区,确需穿越集中居民区的管道应采取绕避、拆迁等措施,减缓环境影响。****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在管道两侧和站场的防护距离内**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无法避绕环境敏感区的管道,采用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增加管道壁厚、加强防腐、增设紧急截断阀等防护措施。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提高巡线频率,强化管道和站场周围居民的环境风险宣传,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线频率,增设线路警示牌。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政府的应急联动,定期开展演练。 | ①项目减少了工程周边居民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无法避绕环境敏感区的管道,采用了提高设计等级、选用高等级钢材、加强防腐、增设紧急截断阀等防护措施。对靠近居民区、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生态敏感路段管线,加大管线安全保护、维护保养、巡线检查力度,防范环境风险。****政府做好规划控制,禁止管道两侧和场站防护距离内**居民点、医院、养老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 ②本工程严格落实了《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巡线频率,定期对设备维护检修,强化管道和站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环境敏感区、人口密集区提高巡线频率,设置线路警示牌。本工程运****公司于2023年9月制定了《****集团川气东****公司川气东送管道(**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0月25****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号为341702-2023-01-H,落实完善了风险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本工程已纳入到《****集团川气东****公司川气东送管道(**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