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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分局提出,我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联系电话:0760-****9021
通讯地址:**市**升华路26号
邮编:528400
| 序号 |
小作坊名称 |
生产地址 |
负责人 |
食品种类 |
| 1 |
****加工店(个体工商户) |
**市**街道**中路2号(502卡) |
谭亚弟 |
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熏烧烤肉制品:熏肉,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其它(烤猪); |
****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