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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石污水系统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标段一)投标有效期的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大石污水系统水环境系统化治理查缺补漏工程(标段一)(标段编号:****),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90天(日历天)内有效,现因项目工作安排,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将投标有效期**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标书代写
请各投标人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作出选择:
1、投标人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拒绝**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文件失效。
各投标人应于2025年7月1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予以确认,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电子邮箱:****@163.com)。对于在2025年7月10日以后回复(以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或不予回复的,招标人将视为同意**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
(******防御中心)
日期: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