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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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

合同金额(元):****8069.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三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合同金额:****8069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零捌拾叁万捌仟零陆拾玖元整)。
合同单价:每吨厨余垃圾收运减量处理单价为317.17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柒元壹角柒分)。”
变更为:“合同金额:****8359元(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零捌拾壹万捌仟叁佰伍拾玖元整)。
合同单价:每吨厨余垃圾收运减量处理单价为316.87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陆元捌角柒分)。”
2、原合同第五条项目服务要求4.设施设备要求(4)其他配套设施设备要求:“乙方需配备8米长50吨地磅2套(乙方可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尺寸的地磅,地磅须满足项目需要即称量50吨或以上)。” 变更为:“乙方需在雅园站点配备50吨地磅1套。”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宁水站可安装地磅区域15米范围内有燃气管道和燃气次高压无法开挖地面安装50吨地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地磅变更事宜达成《2025年**区厨余垃圾减量处理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书》。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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