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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2025-07-08 10:00标书代写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保证金到账金额(元)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名 |
| 1 | **安****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10%;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9%;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8%;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7%;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9.5%;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5%。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2 | ******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8%;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4.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6%;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2%;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3%;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3 | **融策****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2%;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2%;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2%;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2%;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70%。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8.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7.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7%;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4.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0.5%;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70.5%。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5 | **新合****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5 %;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4 %;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3%;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4 %;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6 | **天府兴诚建设****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6%;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6%;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4%;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7 | ****集团有限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8%;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7%;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6%;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3%;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7%;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7%。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8 | **智诚工程****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7%;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7%;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8%;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1.2%;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2%。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9 | **华宇坤霖****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22%;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7%;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7%;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7%;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8%;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73 %。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0 | 天****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3 %;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2.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1%;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1.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6%;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4%;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9%;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6.8 %。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1 | **鑫森****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2 %;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2%;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2.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1%;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5.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1%;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5%。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2 | ******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3.00%;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6.00%;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50%;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3.00%;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2.00%;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1.50%;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9.00%;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6.00%。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3 | ******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3%;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7%;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7%。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4 | ******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7.73%;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7.87%;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6.33%;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5.4%;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3.80%;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8.60 %;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7.53%。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5 | 中天****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9%;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8%;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7.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7%;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1%;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2%;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9%;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6.5%。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6 | **经信卫建设工程****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6%;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7%;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5.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3.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4.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6%;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5.5%。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7 | 中科****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 2.5%;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3%;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4%;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2.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9%;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3%;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9%;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8%。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8 | **立行建设工程****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8.00%;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18.50%;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26.00%;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36.00%;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43.00%;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5.00%;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57.50%;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68.00%。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19 | **青青工程****公司 | 完整 | 0 | ****建设厅发布的收费文件川价发[2008]141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送审控制价作为计费基数,工程变更审核以送审变更金额作为计费基数,两部分咨询费用按各自计费基数分别计取,为方便表述以下统称计费基数。 计费基数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下浮5 %; 计费基数在 100-5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15%; 计费基数在 500-1000 万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25%; 计费基数在 1000-5000(含)万元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35%; 计费基数在 5000 万元-1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45%; 计费基数在 1 亿元-3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55%; 计费基数在 3 亿元-5 亿元(含)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60%; 计费基数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 141 号收费标准计取后下浮 70%。 认质认价:20 元/条;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3000 元,按3000 元收取。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00 | |||||||
| 招标人代表: | 梁燕 | 记录人: | 王友彬 | 监标人: | 江家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