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并于2024年11月14日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现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适用范围
****中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上述区域外有集中建设需求的地区(如市域范围**、镇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参照执行。
二、主要内容
《**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成果包含**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导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入库标准及**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标准。
(一)**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导则,主要包括总则,基础工作,控规单元、街坊、地块,主要编制内容和技术要点,控规变更,规划实施,成果要求等。
(二)**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入库标准,主要包括编制目的、适用范围、规范性文件引用、术语和定义、GIS数据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数学基础、控制性详细规划空间数据结构、数据汇交要求等。
(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标准,主要包括总则、编制依据、审查要求、审查内容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10日,2025年7月3日至7月12日。
四、公示地点
****网站(http://zrzyj.****.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同时,将从2025年7月2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5年7月3日至7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132、****136,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号****十楼1012、1013室国****办公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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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