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十七中学校自得校区教学楼室内和过道粉刷网上竞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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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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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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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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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自得校区教学楼室内和过道粉刷(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97,102.72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97,102.72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本工程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37中学校自得校区教学楼(月能楼、日知楼)室内和过道进行粉刷,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97,102.72 1(项) ¥497,102.72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7-15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15 14:00:00(**) 标书代写
四、响应文件要求 标书代写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标书代写

备注:供应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本项目工期 30 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周边环境、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等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响应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及弃渣费用和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标书代写

(二)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外的所有费用。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估价以及暂列金额都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本工程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97102.72元(大写:肆拾玖万柒仟壹佰零贰元柒角贰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1712.28 元(大写: 叁万壹仟柒佰壹拾贰元贰角捌分 ),每项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每项清单的投标单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五)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不作为报价的唯一依据,供应商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的描述结合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一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标书代写

(六)措施费:措施项目费包括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一概不作调整。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经验及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工程量执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标书代写

(3)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以暂列金额形式计入报价的(如果有),根据采购人核定的价格按实结算或按照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清单结算原则执行。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

1.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文件计取。

2.《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八)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市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并由监理人(若有)、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如果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监理人(若有)和采购人验收直接用于施工,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的更换至符合采购人要求,且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工期和增加费用。标书代写

(九)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自行做好与施工现场其他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当地群众矛盾协调工作,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因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成品损坏及其他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十)税金

供应商按《**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规定进行填报,实施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所报的总额价内。

(十一)材料价格

1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成交供应商采购材料、设备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并经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若有)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标书代写

2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由各供应商参照重****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 06月)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成交后所有材料、设备按响应报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材料、设备运输距离(包括二次或多次转运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测试验和保险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成交后不调整。

(十二)人工价格: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 1 季度主**人工信息价执行,成交后不再调整。


(三)付款方式 :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出具施工人员工酬支付证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2、项目结算评审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审定金额的97%;

3、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缺陷30日内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均不计息)。

成交供应商收款之前,应当提供等额合法发票给采购人,但成交供应商的开票金额并不视为采购人对应付款金额的认可,每期应付款金额应由采购人审核认定为准。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0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李丽
联系电话: 177****8463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岳老师
联系电话: 023-****6778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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