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政征预(告)字〔2025〕4号
为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以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程序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72号)和《******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大武镇新洞上等3个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政府
二、****委员会:新洞上村、保安村、大武一村。
三、权属状况:村集体土地。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拟征地总面积10.7580公顷(161.37亩)其中:新洞上村0.4860公顷(7.29亩),保安村9.5625公顷(143.44亩),大武一村0.7095公顷(10.64亩)(具体位置见影像图)。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所征土地拟用于新区**范围高架桥底绿化项目。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七、预公告时间: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5日
八、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指挥部、自然**局、****政府、****中心、人社局等。
2.调查时间:预公告之后。
3.调查地点:新洞上村、保安村、****村委及实地。
4.调查程序:****指挥部牵头,自然**局对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进行调查;****政府负责对拟征收土地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中心负责与村集体核实被征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面积;人社局负责指导镇村两级调查被征地农民失地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参加人员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共同签字确认。
5.调查参加人员:****指挥部相关人员、自然**局****中队相关人员、****政府相关人员、****中心相关人员、人社部门相关人员、项目涉及的新洞上村、保安村、大武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
九、相关要求:
1.****政府通知新洞上村、保安村、大武一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3.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泓林 联系电话:139****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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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