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工业用地项目)

审批
江西-南昌-南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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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7-0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工业用地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及《****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府办字〔2023〕399号)等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规划局、项目所涉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拟订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经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征收土地所在图幅涉及H50G084033(具体范围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经现状调查确认,本次拟征收土地共1个地块,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涉及武阳镇、武阳镇保丰村曹骆组、武阳镇武阳村清溪村组农民集体。拟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与规划用途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最终以批准面积为准)

计量单位:亩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属单位

权属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1

工业用地项目

武阳镇农民集体

集体

6.474

1.0965

0

0

1.7025

3.3585

0.3165

2

武阳镇保丰村曹骆组农民集体

集体

3.0645

0.7815

0

0

1.1205

0.9885

0.174

3

武阳镇武阳村清溪村组农民集体

集体

3.0045

0

0

0

0

1.272

1.7325

总计

12.543

1.878

0

0

2.823

5.619

2.223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

补偿标准:根据《****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洪府办字〔2023〕39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武阳镇、武阳镇保丰村曹骆组、武阳镇武阳村清溪村组农民集体每亩47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安置对象: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对象为武阳镇农民集体、武阳镇保丰村曹骆组农民集体、武阳镇武阳村清溪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

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内部调剂土地承包经营权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由被征地农户自行安置;二是征地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统筹分配,被征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属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剂安置。具体补偿安置方式由属地乡镇(街道办、管理处,下称“乡镇”****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协商确定。

社会保障方式: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政发〔2021〕8号)的规定,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村委会为单位统一办理。

(二)村民住宅、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安置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面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安置。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6日。

本公告同时在****网站公告,网址为https://ncx.****.cn/。

六、补偿登记

自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请于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或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按照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确定。

七、听证事项

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应按照《自然**听证规定》有关规定,在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超过半数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方案提出异议的,****规划局将适时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异议反馈与处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在本公告期内提出。****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听证情况,适时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再予以公告。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拟征地红线图

2.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3.青苗、果树、树木等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4.住宅(房屋)货币安置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

5.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联系单位:****规划局

联系人员:涂女士 联系电话:0791-****1050

联系单位:****中心

联系人员:颜先生 联系电话:0791-****0060

****

2025年7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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