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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G351线**至黄旗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相关规定,****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收****办事处原建设环境保护所1556.4平方米国有土地,******局**所446平方米国有土地及涪****集团有限公司1666平方米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详见附件1。
二、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详见附件2。
三、公告期限: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共三十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限内,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持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书面材料形式反映;如无异议,公告期届满后将依法收回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土地使用权人办理不动产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依法直接予以变更或注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体育南路7号
联系电话:023-****3710
附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
2.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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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