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城市管理宣传服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84.28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 |
| 2025年07月16日 17时00分 |
| 比选 |
| 2025年7月21日至 2026年7月20日。 |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财政拨款,此项采购服务上限为84.28万元。 |
|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响应人报名表、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或**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资质(资格)证明、相关服务**业绩。上述资料要求加盖公章。 其他响应材料(选交): 见比选文件第二章。 |
| 无 |
| 委托第三方协助市城市管理委运维“管城理市”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运维保障。微信内容同步推送企鹅公众号。为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号等市城市管理委新媒体账号运行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支持和网络服务保障。(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
| **** | 项目名称城市管理宣传服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84.280000 | 星级评价无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2025年07月16日 17时00分 | |
| 比选 | |
| 2025年7月21日至 2026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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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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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拨款,此项采购服务上限为84.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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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响应材料应至少包括:响应人报名表、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或**市企业信用信息网)、资质(资格)证明、相关服务**业绩。上述资料要求加盖公章。 其他响应材料(选交): 见比选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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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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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第三方协助市城市管理委运维“管城理市”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运维保障。微信内容同步推送企鹅公众号。为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号等市城市管理委新媒体账号运行提供必要的设备技术支持和网络服务保障。(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
| 姜先生 |
| 010****5127 |
| **市 |
| 姜先生 | 传真|
| 010****5127 |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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