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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7-08
| 项目名称 |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南路1幢1F165室所2号和3号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91.8 |
| 建设单位 | 西 安 ** 林 中 杏 中 医 诊 所 有 限 公 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 蕾 |
| 联系人 | 李蕾 | 联系电话 | 181****71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4.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7-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废弃的药渣、药气、废水等采取医疗损伤性废物分类措施后通过医疗中药药渣分类排放至按普通生活垃圾处理(需与医疗废物区分) 其他措施: 无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疗废物交接记录采取医疗暂存间要求:远离诊疗区、上锁、贴警示标识,每日消毒;措施后通过与**区****公司(如:**卫达****公司)签订合同,保留转运联单3年。排放至每月自查记录,****环保局及卫健局抽查。 其他措施: 无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医疗中药药渣分类:按普通生活垃圾处理(需与医疗废物区分) | ||
| 承诺:西 安 ** 林 中 杏 中 医 诊 所 有 限 公 司 李 蕾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西 安 ** 林 中 杏 中 医 诊 所 有 限 公 司, 李 蕾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