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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学院****研究所科研实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中心区荣和路与盈福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调整理由
为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1、1、科研实验业务用房占地面积由446.93㎡调整为472.19㎡;建筑面积由2332.98㎡调整为2363.08㎡。
2、建筑总占地面积由484.00㎡调整为509.26㎡;建筑总建筑面积由2370.05㎡调整为2400.15㎡;建筑密度由9.99%调整为10.51%;容积率由0.49调整为0.5。
3、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局网站及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14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72-****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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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