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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精神病院综合楼及配套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乐东县发展大道东路1****中心大厅
邮编:5725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精神病院综合楼及配套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卫生院院区内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第“1、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传染病、儿童、****医院****中心)、****中心)、****中心、全科医疗设施与服务,医养结合设施与服务”。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清单内,不违反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市场准入相关政策相符。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为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省产业政策。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选址位于乐东****卫生院院区内,项目建设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县莺歌海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要求;符合**县莺歌海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扩建****医院项目,项目建设与《****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58-2014)的要求相符。与《****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6-2016)的要求相符。****医院基本标准(2021版)的要求相符。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可以接受;外部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不大;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生态环境厅2025年6月4日发布的《2024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因此该区域属于达标区域。2、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千飞琪****公司2025年4月23日对卫生院边界区域和周边敏感点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报告编号:****)。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 环境风险控制: | 分区防渗、加强风险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和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建立应急联动,与镇区应急预案衔接,配备应急设施和物资。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