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字体墙项目
预算金额(元):60,880.66
最高限价(元):60,880.66
采购需求:医院妇产综合楼北门口建造字体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 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3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7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间到****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响应登记表并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163.com,****公司工作人员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7月21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网址:********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s://www.****.cn);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妇幼保健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妇幼保健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妇幼保健院)
地址:**市**区湖畔路127号
联系电话:0951-****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951-****335
3.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951-****88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苏巧玲 胡宜苹
电话:0951-****335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