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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2〕35号)第十六条,县(市)人社部门原则上每半年要对现有****基地)吸纳就业人数、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闲置(3个月及以上),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帮扶车间,及时取消认定资格并摘牌。经核实******公司从2025年1月至今(6个月时间)处于停业状态,已不能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带动“三类人员”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作用。按规定将取消******公司就业帮扶车间认定资格并进行摘牌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
受理电话:085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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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