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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河湾-陈湾)堤顶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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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市**(河湾-陈湾)堤顶道路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漯水投〔2025〕9号)及有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省**市**河湾村-陈湾村段治理工程已列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发改农经〔2022〕466号),并已纳入2025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26号要求,对堤顶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堤顶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六米。
**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后,**防洪除涝标准可由不足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保障沿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粮食生产和重要设施防洪安全,减少洪灾损失。**堤顶道路提升工程是在**治理工程基础上对堤顶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堤顶防汛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防洪安全。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县、**区、西**。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河湾村-陈湾村(桩号56+450-0+000段),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培筑堤防94.30km,将堤顶宽度由6m增加到8m。
2.堤顶道路提升改造94.30km,堤顶道路宽度由4.5m增加到6m,堤顶道路采用沥青路面,沿线布置标识标线。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9576.14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7749.56万元,其他费用1826.5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和单位自筹。
请依据项目建设,抓紧落实建设用地与选址等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