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5年温州市鹿城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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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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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5年******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深入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温人社发〔2013〕20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鹿委人〔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2025年******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工作室是以先进智能制造业、战略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艺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服务****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单位为主要依托,由我区具有高超技艺、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攻关创新的场所。

****工作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大师: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是荣获中华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瓯江技能大奖、市“瓯越英才计划(特支计划)”技能类项目、新时代**工匠(省“百千万”)培养项目,省、市、区技术能手,省、市、区首席技师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领办人在申请时原则上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工作室除领办人外应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需为申报单位人员)。

(二)有保障: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四)有传承: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传统工艺传承等方面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作室申报表;

(二)申报报告,****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市鹿**+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场地照片、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三)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黑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报告的电子文档。

三、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工作室一年一评,本年度评选不超过10个。****工作室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助。****工作室成绩突出者将推荐****工作室。

四、其他事项

1.****社保局牵头,**区委人才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2.推荐单位于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工作室****办公室****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郑昌浩,联系电话:****0719;邮箱:****@126.com;地址:**市鹿**龙瑞大厦1-501室。

3. ******工作室公示结束后颁发证书及牌匾。

附件:下载

******工作室申报表.docx

****区委****办公室

****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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