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7-08 17:10
| 90天 | ||||||||||||||||
| 资金现金 | ||||||||||||||||
| 500,000元 人民币 | ||||||||||||||||
| 37,248,974.33元 人民币 | ||||||||||||||||
| CQJPSZDJ2019[JS] | ||||||||||||||||
| **高新区新材料孵化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楼及附属工程)招标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高新区新材料孵化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2#楼及附属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 回 复:详见补遗1; 质疑2: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承诺,是否只需要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进行承诺即可,无需再另行承诺 回 复:招标文件要求(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承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即可,若有其他承诺,可另放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七)其他资料处; 质疑3:麻烦问一下 修建学校的食堂业绩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吗 回 复:可以,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1.4.1业绩要求相关规定; 质疑4:请问,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有股权关联的建筑施工单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吗 回 复:不可以;招标文件1.4.3 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二、补遗部分 1.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内容如下: (二)投标函附录
投 标 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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