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110/2025-20798 | 分 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农经处 |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13日 |
| 省发改委关于菱角湖综合治理工程(**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文 号: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95号 |
| 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7日 |
****发改局:
报来《关于审批菱角湖综合治理工程(**段)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当发改文〔2025〕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省****公司《关于报送〈菱角湖综合治理工程(**段)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的函》(鄂工咨八部〔2025〕222号),经研究,基本同意《菱角湖综合治理工程(**段)初步设计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菱角湖综合治理工程(**段)
项目代码:****
二、工程任务、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
通过实施堤防加固、穿堤建筑物整治等,完善菱角湖区防洪体系,提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区域内防洪安全。
(二)工程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市**市。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堤防工程。对堤防桩号0+000~6+695段堤防进行加高培厚,同时对堤防内、外护坡进行整治,总长6.695公里。
2.穿堤建筑物工程。拆除重**闸2座,分别为胜利闸(堤防桩号2+250)、干河闸(堤防桩号5+360);泵站出水池改造2座,****泵站(堤防桩号1+212)出水池、干河泵站(堤防桩号6+308)出水池。
3.信息化建设。建设必要的水雨情监测、视频监视设备和网络通信等。
(四)工程规模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菱角湖流域整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胜利闸、干河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三、工程水文及地质
(一)工程水文
基本同意设计暴雨、特征水位、施工期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菱角湖汛限水位为37.83米,警戒水位为39.33米,保证水位为39.83米。
(二)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基本同意堤防工程、闸站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意见,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和评价意见等。
四、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总体设计。工程治理总长6.695公里,起点位于草埠湖镇开源村(桩号0+000),终点位于**村肖家塆(桩号6+695)。
2.基本同意堤防加培设计。堤防桩号0+000~6+695段采用粘土加培,堤顶宽3.5米,堤顶高程41.33米,其中堤防桩号0+000~0+430段堤内、外坡比为1:2.5;堤防桩号0+430~6+695段堤内、外坡比为1:2。堤防桩号5+360~6+695段堤内设压浸平台。
3.基本同意堤防护坡设计。堤防桩号0+000~0+240段堤内、外坡比为1:2.5,堤外及堤内高程38.92米以上采用草皮护坡,堤内高程38.92米以下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2.2米,底板厚0.6米;堤防桩号0+240~0+430段堤内、外坡比为1:2.5,均采用草皮护坡;堤防桩号0+430~6+695段堤内、外坡比为1:2,堤外坡脚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1.5米,底板厚0.6米,挡墙顶高程至40.33米范围内采用0.12米厚C20混凝土护坡,护坡下设0.1米厚碎石垫层,护坡顶设0.2×0.3米(宽×高)C20混凝土压顶,堤外高程40.33米至堤顶和堤内坡采用草皮护坡;堤防桩号5+360~6+695段堤内高程38.7米处设4米宽压浸平台。
4.基本同意胜利闸拆除重建设计。水闸由铺盖段、闸室段、箱涵段、消力池段、海漫段及衔接段组成。铺盖段长4.4米,宽4.6米,底板高程37.22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槽结构,墙厚0.4米;闸室段长4米,宽5.2米,底板高程37.22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双孔箱涵结构,单孔净尺寸为1.5米×1.8米(宽×高),闸室底板、中墩厚0.8米,边墩厚0.7米,顶板厚0.4米;箱涵段长10米,宽4.6米,底板高程37.22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双孔箱涵结构,单孔净尺寸为1.7米×1.8米(宽×高),箱涵底板、边墩、中墩、顶板厚0.4米;消力池段长11.76米,宽3.80~5.35米,底板高程37.22~36.59米,底板采用0.5米厚C25钢筋混凝土结构,边墙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2.5米,底板厚0.5米;海漫段长12米,宽6.67~8米,底板高程36.89米,底板采用0.4米厚浆砌石结构,边墙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2.5米,底板厚0.5米;衔接段长3米,边墙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2.5米,底板厚0.5米。
5.基本同意干河闸拆除重建设计。水闸由铺盖段、闸室段、箱涵段、消力池段、海漫段及衔接段组成。铺盖段长4.4米,宽2.3米,底板高程36.53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槽结构,墙厚0.4米;闸室段长4米,宽2.9米,底板高程36.53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单孔箱涵结构,孔口净尺寸为1.5米(宽)×1.8米(高),闸室底板、边墩厚0.7米,顶板厚0.4米;箱涵段长18米,宽2.3米,底板高程36.53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孔口净尺寸为1.5米(宽)×1.8米(高),箱涵底板、边墩、顶板厚0.4米;消力池段长16.92米,宽1.5~5.84米,底板高程36.53~35.3米,底板采用0.5米厚C25钢筋混凝土结构,边墙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2.5米,底板厚0.5米;海漫段长11米,宽5.84~10米,底板高程35.6米,底板采用0.4米厚浆砌石结构,边墙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2.5米,底板厚0.5米;衔接段长3米,边墙采用C20混凝土重力式挡墙结构,墙顶宽0.4米,墙身高2.5米,底板厚0.5米。
6.****泵站出水池改造设计。泵站出水池改造由出水管段、消力池段、防冲槽段组成。对原直径0.9米出水钢管接长4米,接长管道采用C20混凝土进行包管;消力池段长6米,宽5.5米,底板高程37.28~36.78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槽结构,墙厚0.4米;防冲槽段长5米,宽6.5米,抛石顶高程37.28米,采用1.2米厚抛石结构。
7.****泵站出水池改造设计。泵站出水池改造由出水管段、消力池段、防冲槽段组成。对原直径0.9米出水钢管接长3米,接长管道采用C20混凝土进行包管;消力池段长6米,宽5.5米,底板高程36.68~36.18米,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矩形槽结构,墙厚0.4米;防冲槽段长5米,宽6.5米,抛石顶高程36.68米,采用1.2米厚抛石结构。
8.基本同意堤顶防汛道路设计。堤防桩号0+000~6+695段**3米宽混凝土堤顶路面,堤顶每间隔200米设5.5米宽错车道。路面结构自上而下依次为0.2米厚C30混凝土、0.15米厚级配碎石垫层。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一)本项目法人为****,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二)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市2025年3月份市场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概算总投资3404.83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投资补助。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生产管理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请严格落实《****办公厅 ****办公厅****机关停止**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办公厅 ****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要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在枯水期增加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安全。
附件:菱角湖综合治理工程(**段)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菱角湖综合治理工程(**段)初步设计概算审定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 计 |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3239.36 |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2318.52 | 2318.52 |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26.50 | 28.76 | 55.26 | ||
| 第三部份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6.26 | 21.47 | 27.73 | ||
| 第四部份 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第五部份 临时工程 | 299.95 | 299.95 | |||
| 第六部分 独立费用 | 383.64 | 383.64 | |||
| 一至六部分投资合计 | 2651.23 | 50.23 | 383.64 | 3085.10 | |
| 基本预备费 | 154.26 | ||||
| 静态投资 | 3239.36 |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 | 59.68 | |||
| 静态投资 | 59.68 |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33.35 | |||
| 静态投资 | 33.35 |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72.44 | |||
| 静态投资 | 72.44 | ||||
| Ⅴ | 工程投资总计(Ⅰ~Ⅳ合计) | 3404.83 | |||
| 静态总投资 | 3404.83 | ||||
| 总投资 | 340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