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至际头仔福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至际头仔福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仁****广场10栋16层
中标(成交)金额:18.600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县**至际头仔福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 **县**至际头仔福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 (1)供应商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工程设计标准和要求,如期、优质、高效地完成设计任务,并对设计成果负责。若采购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设计文件有相关的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要求,供应商应根据其要求无条件执行,及时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修正、变更后提交修改稿,且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交底等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有必要参加、配合的工作。 (4)若后续工作中需供应商配合或协调解决的,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协商解决问题。 (5)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设计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在设计过程中充分发挥想象,设计应综合考虑节能、合理控制运营成本,健康环保等。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注: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并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交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1)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建设部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及工程设计规范,以及**省关于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供应商在设计过程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的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顺根、陈依松、蔡来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按 5000元定价收取;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3)招****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福宁支行
帐 号:350********10000033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各报价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各报价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小组评议:****的综合得分为97.40分。
(4)采购结果确认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省国资采购平台发布的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方法:0593-****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韦茂佳 059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茂佳
电 话: 059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