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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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挂牌价格
| 8,500.00 元/年 | 出租面积
约5415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0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7-22 |
出租标的地址
| **县**街道上角坪村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丁先生|联系电话:057****9169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新****水库水域 |
| 计量单位 |
平方米 |
所在地 |
**县**街道上角坪村 |
| 型号 |
水库 |
数量 |
5415.0000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书【请投资者注意!】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无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王潮兵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6257 |
| 联系地址 |
**县**街道**滨西路588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8,5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8500元/年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养殖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40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 租赁水库的水、电、规划建设的审批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协助承租方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出租方租赁期间不能自行转租或互换,如确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使用时,必须书面报告取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与新的转租或互换方在原租赁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订原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的新合同,否则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等后果。 5、承租方继续做好****水库管理工作,****水库防护设施,如出现安全及其他一切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方不准投放有机化肥、饲料等有害物质方式进行水产养殖,以免影**质。 7、出****水库周边进****水库有污染的商业活动。 8、承租方不得擅****水库安全运行和防汛抢险调度工作。 9、水库的日常管理及安全问题有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必须要做到以下事项。(一)不准用任何方法和手段缩小或扩大水面;(二)不准养蚌类,菱角;(三)不准破坏岸边各种植物;(四)不准非法快艇,机动船行驶及石油类污染;(五)不准增设拦鱼设施,影**库泄洪;(六)不准电鱼、药鱼等违法手段破坏渔业**和水质;(七)为响应**省“五水共治”,承租方必须保证标的区域湖面整洁,及时清理湖面垃圾,湖面基本没有漂浮物,无裸露垃圾,环境整洁,若湖内发现有动物尸体、家具、树枝等较大物品、岸线(湖坡)发现有大量裸露垃圾,杂物且未及时打捞,出租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如抽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清理的将作出相应的处罚,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第四次发现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等处理。 11、承租期间承租方与他人发生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与出租方无关。如承租范围内水面被非法缩小,水质被污染由承租方负全责,同时承租方要及时向有关管理执法部门汇报,如不及时汇报一切后果自负,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没收履约保证金等处理。 12、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3、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4、禁止经营项目:①易燃易爆;②噪声大污染大;③出售危险物品。 15、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国有企业适用)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4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选择动态报价的为: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丁先生 |
电话 |
057****9169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附件(5)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3.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5.租赁合同.docx下载预览
2.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