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环**路313号7楼710房和711房两个标的物业重新挂牌出租公告
一、受****委托,重新挂牌出租**市**区环**路313号7楼710房和711房两处标的物业,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月租金底价(万元) |
拟出租期限(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元/次) |
备注 |
| 1 |
**市**区环**路313号7楼710房 |
38.00 |
0.2546 |
2年 |
1.0 |
50 |
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该租金不含管理费。 |
| 2 |
**市**区环**路313号7楼711房 |
38.00 |
0.2546 |
2年 |
1.0 |
50 |
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该租金不含管理费。 |
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三、参与竞价的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特别提示:目****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标书代写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方式一,登录“****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直接登录交易系统查看,仍然是目前关注、查看****分中心产权挂牌标的最好最便捷的方式;首次登录产权竞价系统的,请通过方式二进入系统界面,收藏、保存系统域名网址,方便以后可更简便、更快捷关注、****分中心发布的挂牌标的)→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二,登录“****网站→**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方式三,登录“****网站→**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平台→**市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账号密码注册→登录→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市直中心→查看相关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