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杨渡科研创新基地灌排设施提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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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3014/2025-94409 发文机关:****环境局**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09 08:32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基地灌排设施提升项目

**市许村镇********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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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由河(渠)道整治、灌溉工程组成,****基地占地面积 3358亩(净地块面积)。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整治河道3.0km,包括护岸3km 、清淤3万m3,****泵站12座,改造灌溉渠道6.0km 、排水渠5.0km,建设信息化系统及监测设施。 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 年一遇,护岸建筑物级别为4 级,泵站、灌溉管道、排水渠等建筑物级别为5 级,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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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陆生生态:表土剥离,覆土、绿化等临时用地恢复,临时用地应恢复至初始状态;在临大**缓冲区范围一侧设置标识牌或施工围挡,禁止越界施工。降低施工对大**(**段)世界文化遗产的影响。 水生生态: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沉淀池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泥沙散落进入水体而对水生生物和鱼类**造成影响。涉水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 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暂存后,****基地内做农肥使用。基坑排水:在基坑内布置沉淀池,并投加絮凝剂和中和剂,静置沉淀8h 后抽至周边水体。河道清淤及淤泥干化废水:河道内少量泥浆废水在河道内沉淀后,抽排至围堰外;淤泥干化场设置沉淀池1处,干化渗水经沉淀后,****基地内河道。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中和、沉淀后,用于泵站周边洒水降尘使用。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布置区洗车平台,平台配备油水分离器及沉淀池,污油采用容器收集后送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达标废水可循环使用于施工机械维护清洗,多余部分可作为施工场地防尘用水。 声环境:施工期:1、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 以后)禁止进行对居民生活环境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有关环境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3、在建议在夏家庙港清淤段北侧及东侧、****泵站东侧、****泵站南侧,加设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对草兰村、杭家埭、陈家角的噪声影响。营运期:加强泵站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大气环境:粉尘:合理布置临时堆场,对堆场进行遮盖、洒水处理,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等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由施工方外运至当地指定场地消纳,日产日清,并采取封闭车辆运输,安排专人负责清运。土石方:工程回填后多余土方0.5万 m3(自然方)及干化后的清淤土料翻晒后,****基地内地块其他地势低洼的地方填高及果园、绿化增肥,无废弃土石方外运。污油:施工布置区洗车平台油水分离器污油采用容器收集后送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573-****9193; 传真:0573-****919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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