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维保服务范围 对****住院部大楼、门诊楼、医技楼和制剂楼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巡检、应急处理、故障维修维护、配件更换服务(更换零配件由采购人提供),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具体包含以下设施设备: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气体和干粉灭火系统;4.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5.防烟与排烟系统;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7.防火门与防火卷帘;8.消防电梯;9.灭火器;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12.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等。 (二)消防维保具体工作要求 序号系统名称设备概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要求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由高位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泵、稳压泵、消火栓箱、管网、消防泵配电柜、稳压泵配电柜、阀门和压力表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消火栓内配件齐全,阀门正常。对老化和损坏水带进行更换;消火栓箱内手动报警器报警功能正常,信号显示、反馈功能正常;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正常,并每次季检时做消火栓末端压力检测;消火栓系统阀门状态正常;消火栓管网定期放水清污,保证消火栓水质清洁;消火栓系统各阀门维护,保证阀门灵活可靠;消火栓系统故障检修。(1)每月检查消防泵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①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50%。。②试验远距离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34%。③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34%。(3)每季度完成下列功能的检查:①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抽检数量达100%。②试验远距离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抽检数量达100%。③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抽检数量达100%。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管网、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阀门、压力表、喷头、喷淋泵配电柜和稳压泵配电柜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阀门状态能够保持正常;喷淋系统管网压力保持正常;喷淋管网一年一次放水清污;阀门上油维护;喷淋头外观完好无破损、无异物堵塞;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故障检修。及时更换故障喷淋头。(1)每月检查消防泵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①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34%。②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阀试验系统的供水情况,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34%。③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3)每季度完成下列功能的检查: ①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抽检数量达100%。②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阀试验系统的供水情况,抽检数量达100%。③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抽检数量达100%。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报警设备、广播设备、事故电话组成,系统维护保养包括:探测器火灾报警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并对污染烟感进行检修清理。消火栓内手动报警器,远程联动启动消防泵和联动手动起停消防泵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水流指示器报警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卷帘门两侧烟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一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温感探测器报警联动卷帘门二步降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烟感探测器和手动报警器报警联动强切非消防电源及防火阀的控制功能和显示信号功能正常。烟感和手动报警联动启动正压风机、排烟机切断空调新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联动台手动起停加压送风机的控制功能和信号显示功能正常。(1)每月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或区域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①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②试验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③对主机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④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3)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①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检测数量达100%。②试验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检测数量达100%。③对主机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④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检测数量达100%。 4气体灭火系统(1)每月检查贮瓶间及防护区的工作环境以及贮气瓶、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①对灭火器剂贮存器进行秤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量的95%,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②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问题,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区域不少于总数的34%。(3)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①对灭火器剂贮存器进行秤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量的95%,检测数量达100%。。②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问题,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区域达总数的100%。5防火门与防火卷帘防火门与防火卷帘由防火门和防火卷帘控制箱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防火卷帘门手动下降、上升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防火卷帘门自动下降控制功能及动作正常;联动防火卷帘门一步降、二步降到位准确,信号返回功能正常;防火卷帘门控制箱供电正常;防火卷帘门系统故障检修。(1)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的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①试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②用手动接钮启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不少于总数的34%。(3)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①试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检测数量达100%。②用手动接钮启动防火卷帘门。检测数量达100%。6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梯维修保养内容如下:维修和更换损坏的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指示牌、消防电梯处于正常可用状态。(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每季度检测数量达100%。(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每季度检测数量达100%。(3)每月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每季度检测数量达100%。(4)每月试验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每季度检测数量达100%。7消防广播及消防电话系统(1)每月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4%。(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①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检测数量达100%。②试验选层广播。检测数量达100%。③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检测数量达100%。8防烟与排烟系统防烟系统由送风机、送风管道、常闭式送风口、常开式送风口、正压送风控制柜等组成;排烟系统由排烟口、排烟防火阀、排烟管道、排烟风机、排烟风机控制柜等组成。维修保养内容如下:正压送风机运转正常;正压送风机手动/自动启停功能正常;正压送风机气体信号正常;正压送风机系统故障检修;防火阀动作正常;防火阀关闭信号正常;活动部件上油维护;防火阀系统故障检修等。(1)每月检查正压送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正压送风机手动/自动启停功能是否正常;正压送风机气体信号是否正常,防火阀关闭信号是否正常,对活动部件上油维护,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50%。(2)每季度检查正压送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正压送风机手动/自动启停功能是否正常;正压送风机气体信号是否正常,防火阀关闭信号是否正常,对活动部件上油维护,检测数量达100%。 (三)维保目的 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 (四)维保执行的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2021年4月29日修订)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503-2004) 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DB45/T2473-2022) 4.**壮****总队(桂公消(2008)452号)文件 5.**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管理规定 6.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行业自律公约 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05 版)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19) 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2014) 1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 -2005) 16.《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2019) 1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 2008) 19.《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 2004) 20.《通风与空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9) 2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22.《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50440-2007) 2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 14287.1-2014) 24.《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14287.2-2014) 25.《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14287.3-20141.4) 26.《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DGTJ08-2251-2018) 以上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均按国家及**区颁布的最新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