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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向我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会议纪要,并向我局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
| 序号 | 施工企业 | 项目名称 |
| 1 | **** | ****中学11#实验楼 |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向南****服务中心投诉窗口进行投诉(**市人力**大厦1楼)。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退还工资保证金手续。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6日
联系电话:0595-****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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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