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社区****中心、各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承担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高粱、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大豆、马铃薯等粮油作物的机耕服务。
二、遴选条件
本项目的服务******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单环节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服务主体应满足一下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六)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
(七)能够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自愿及时提供相关服务事项真凭实据印证材料,严格按照“先服务后补助”的原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内容。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坚持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由县农****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服务主体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报。按照项目支持的机耕环节,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定服务区域、服务面积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符合要求的佐证资料至当地乡镇(****社区****中心,择优推荐本辖区内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经营规范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政府****办事处),****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承接主体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党组研究后,对通过的承接主体拟定为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四)评审公示。承接主体名单****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服务主体。
四、相关事宜
各乡镇(街道)于2025年7月21日将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农业社会化项目承接主体遴选推荐名单(附件2****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永,联系电话:150****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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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附件1
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遴选申请表
| 服务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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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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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拟服务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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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主体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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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实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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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主体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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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事处)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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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计划表
| 序号 |
服务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行账号 |
开户行地址 |
负责人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作业人数 |
机械数量 |
拟服务区域 |
拟服务面积(亩) |
附件3
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承诺书
****:
为严格涉农项目建设操作规范,确保项目资金惠及农户,根据《****关于遴选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的要求,本服务组织对申报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服务能力,做出如下承诺:本服务组织自愿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监督,坚决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各项要求完成作业。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法律责任及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追缴退回项目补助资金;
2.取消各项涉农补贴资格,列入补贴黑名单;
3.承担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服务组织(盖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