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决定开展2025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职位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执法勤务(从事**法制审核监督、执法办案及其他执法勤务类工作)职位编码为:****1019。
二、遴选(考调)范围
1.****机关。
2.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报考。
三、遴选(考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机关(含县以下参****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机关工作2年以上,****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本 科:法学类、**学类,以上均为一级学科;研究生:法学、**学、法律、纪检监察学、知识产权、警务。
7.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已授衔的**民警报考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考调)。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星期二)至7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考调)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考调)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考调)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考调)职位。专项面向消防救援干部转岗的遴选(考调)岗位,仅限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干部报考。
2.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2025年度**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考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上午9∶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考调)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7月10日上午9∶00前登录******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委员会、****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5年7月22日至7月26日登录******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5年8月下旬公布,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网(https://www.****.cn/)进行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组织部确定并公布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职位调剂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缺额进行调剂。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调剂公告,明确调剂职位、调剂名额、调剂方式等。未进入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按遴选〈考调〉计划名额数1∶3的比例把握),可以按照调剂公告明确的职位、资格条件联系调剂单位申请调剂,每人限报1个调剂职位。调剂单位在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调剂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仍未达到3∶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报考了2个职位的选调生,未进入所报考的面向所有考生职位或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可报名申请调剂同类型职位,不能跨类别调剂。
****组织部在**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含调剂)人员名单,遴选(考调)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组织部门同意推荐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实干实绩评价
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遴选〈考调〉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遴选(考调)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考调)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15分,表彰奖励25分、通报表扬10分、工作实绩50分。遴选(考调)单位按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面试
****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小组讨论、****小组面试、集体面谈、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差额考察和体检
1.差额考察。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各遴选(考调)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人事考试网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遴选(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得低于1.5∶1(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仍要进行考察,考察后由遴选〈考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考调)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机关。考察组还将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违纪违规情况等)。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2.体检。遴选(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笔试、面试、实干实绩评价和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顶岗试用时间为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遴选〈考调〉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遴选(考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人员。遴选(考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转任
遴选(考调)单位对拟转任人员在本单位、单位网站和拟转任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遴选(考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省情、**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市直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遴选(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机关工作。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遴选(考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
****服务中心:028-****0985
政策咨询电话:
****组织部:028-****6105
监督电话:
****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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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