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9日 |
| 标 题:****关于**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东发改农经〔2025〕3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 |
****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审批**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东农报〔2025〕76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进****示范区传统种植模式,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促进芒果品质提升,实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农民收入,助推乡村**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平马镇(怀民村、东达村)、祥周镇(九合村)、林逢镇(坛河村、保群村、公靖村、林驮村、福兰村、东养村、德利村)、思林镇(良余村)、那拔镇(平王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芒果产业配套道路硬化总长约87.90公里,路面宽3.5m,砼路面厚18cm;**6个300m3的蓄水池及水管敷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基础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水管敷设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249.25万元,拟申请**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专项资金。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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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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