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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2024年版)的通知》(黔卫发〔2024〕11号)《****办公室****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现场评审,****保健院、****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经2025年6月17日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会审议:****保健院、****保健院****保健院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7月15日
联系电话:0858-****104
附件:**区、**区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情况汇总表.xlsx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