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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拟对******公司高炉除尘灰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效力状态: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
电话:0310-****636
通讯地址: ****中心投资项目科窗口(0564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 1 | ******公司高炉除尘灰加工再利用项目 | 涉行审环表[2025]004号 | 2025.4.23 | 见附件******公司高炉除尘灰加工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