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主题分类 ]其他 | |
| **** | [ 发文日期 ]2023-09-18 | |
| 有效 | [ 文 号 ]吴政审批发〔2023〕236号 | |
| ****准予**县黄河红****公司取水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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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县黄河红****公司取水许可决定书
吴政审批发〔2023〕236号
**县黄河红****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7月3****公司提出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2023年7月24日,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对《**县黄河红****公司厂区取水工程**水**论证报告表》进行了评审,你公司按照评审会意见进行了修改,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县黄河红****公司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省**市**县岔上****小组,水源井经潜水泵抽取至高位水池后由主管道配水到各支管道。
二、项目计划年取水量6000m3,用于工业用水。
三、本项目不设退水口。
四、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你公司要不断探索节水新工艺,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取用水单位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的“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做好节约用水。
五、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国家水**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省技术方案》要求,须在取水口安装计量设备。
六、若该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三年内,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该项目取水事项若有较大变更,你公司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七、项目建成并试运行30日之内,你公司应向我局申领取水许可证。经县水利局现场核验,核验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八、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计划和用水统计资料,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计划取水,按规定缴纳水**税,并服从区域水**的统一配置和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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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