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审批
云南-玉溪-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8MA7GM91X57李强
******省**市**县
**省**市元****村委会邑慈碑组10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D44-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省**市**县 **省**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社区
经度:101.96328 纬度: 23.72795****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2-11-29
**元审〔2022〕20号
20545.85
388.82****
****0428MA7GM91X57******公司
****0102MAC0UMLT3F******公司
915********22615902025-03-04
2025-06-032025-07-0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03kQNzJ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装机容量为50MW装机容量为50MW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实际交流侧额定装机容量5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61.84192MWp,采用58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共由12个3.3MW子方阵、3个3.0MW子方阵和1个1.5MW子方阵组成。每个光伏子方阵输出的直流电经逆变器出口输出为交流电,交流电经汇流后,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之后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站。本项目实际交流侧额定装机容量5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61.84192MWp,采用58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共由12个3.3MW子方阵、3个3.0MW子方阵和1个1.5MW子方阵组成。每个光伏子方阵输出的直流电经逆变器出口输出为交流电,交流电经汇流后,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之后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站。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环评环保设施要求: 1、升压站综合楼食堂内设1个油烟净化器。 2、升压站设1个10m2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建设,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3、升压站内设1个0.2m3隔油池,用于预处理食堂废水。 4、升压站内设1个1m3化粪池,用于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 5、升压站内安装一套处理规模为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环评建议采用AO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升压站生活污水。 6、升压站内设1个5m3的中水暂存池,用于暂存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中水。 7、经围墙挡护、距离衰减。 8、施工迹地全部绿化,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9、环境风险:(1)运营期定期检查箱式变压器,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备案。 10、事故油池:在升压站内主变场地上**一个1个事故油池,钢筋混凝土结构,容积为65m3,每个箱式变压器旁设30L的事故油池。 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确保事故油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二、环评要求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1.做好废气防治措施。临时施工场地周围必须设置遮挡围墙,对粉状粒料堆应采取防尘布或网遮盖、洒水降尘、装袋;设置车辆清洗池、沉淀池、过滤池及车辆清洗设备,驶出车辆须冲洗干净;密闭运输车辆,定期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路面,保持道路清洁。 2.强化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绿化,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他施工环节,严禁外排;雨水经排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再外排。 3.加强噪声管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对强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限值要求。 4.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临时堆土堆放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并进行覆盖和拦挡,清理后对****绿化处理;废弃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禁止乱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施工人员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实行“日产日清”,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 5.严格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光伏组件按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执行,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立即对施工破坏的植被、裸露的土地进行整治,保证项目建设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规范设置场区“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区生活污水通过一套规模为2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升压站、光伏板区绿化,不外排;升压站内设1个5m3的中水暂存池,用于暂存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中水。设置1个容积为65m3的事故油池,以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 2.切实做好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防治工作。确保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的限值要求,并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升压站附近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进行监测。****电站规范标准设置警戒线及警示、警告和标识、标牌。 3.加强运管期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个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置台账;废电池板收集后运至项目升压站的库房内存放,不得露天堆放,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对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厂内转移应建立管理台账,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表土堆放及临时渣场的生态恢复工作。一、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1、升压站厨房内已安装了1个油烟净化一体设施。 2、升压站四周已建设了围墙。 3、项目在220kV升压站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了2间面积分别为23m2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别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地面用C30混凝土进行硬化,同时地面和四周墙体涂刷了厚度大于2mm环氧树脂人工防渗材料,墙体处理高度为1m,防渗系数满足K≤1.0×10-10cm/s要求。 4、升压站安装有1个油水分离器,用于预处理厨房废水。 5、升压站内设三级化粪池,容积为1m3地埋玻璃钢化粪池,用于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 6、在220kV升压站建设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2m3/d,处理工艺为:两级A槽+两级AO(曝气充氧)+澄清槽+**消毒池+中水池。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绿化,不外排。 7、升压站建设有1个地埋玻璃钢的中水暂存池,容积为5m3,用于暂存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中水。 8、升压站四周已建设围墙,并在主变区域设置了高压危险 禁止攀爬”“当心触电”“止步,高压危险”等标识。 9、项目施工迹地已进行了撒草和植树恢复,项目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67%。 10、环境风险:1、项目运营期每月对箱变、主变进行了巡视与检查,并做好相关台账。2、电站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专****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备案,备案号:530428-2025-007-L。 11、事故油池:在升压站内主变旁**1个77m3主变事故油池,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采用防渗水泥对事故油池进行人工防腐处理。3300kVA和3000kVA箱式变压器旁设2000L的玻璃钢事故油池、1600kVA箱式变压器旁设1500L的玻璃钢事故油池。 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落实情况 1、生态环境:本项目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已对施工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光伏组件安装满足离地最低高度不低于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光伏方阵除桩基用地外,未对其他区域进行硬化、破坏耕作层,无抛荒、撂荒现象;未出现超计划占用土地、破坏植被的情况;项目已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根据《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可知本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6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5,渣土防护率达到95%,表土保护率达到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到48.67%,保证了项目建设完成后生物量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2、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废气防治措施。在升压站建设过程中优先建设了围墙进行遮挡,对现场存放的粉状材料采用了防尘网进行临时覆盖,对进场道路等施工区域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运输易泼洒的物料采取了篷布遮盖进行运输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及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已委托****对光伏场区上下风向、干坝八队进行了扬尘(颗粒物)监测,根据编号为中佰检字[2023]-100236号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目标干坝八队总悬浮颗粒物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施工场界光伏场区上下风向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要求。 3、水环境:落实水环境环保措施。施工场地内建设有临时导流沟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酒水抑尘工程养护和其它施工环节;现场未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甘庄居民已有设施进行处置。 4、固体废物:施工期废物均已得到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在升压站旁项目用地范围内,采用了防尘网进行临时覆盖,表土使用后已对临时表土堆场进行了撒草和植树绿化恢复;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堆存,无乱弃渣现象发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部分总承包单位已及时清运至其他项目使用或交由当地收购商回收,不可回收利****政府制定区域进行堆存,无乱堆乱倒现象发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收集后由员工携带至甘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系统进行集中处置。 5、声环境: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噪声管控。施工时间安排合理,施工作业时间主要在昼间进行,夜间无施工进行;项目选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了维护与保养,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了隔声及减振处理。 本项目在项目施工高峰期已委托****进行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中佰检字[2023]-10023检测报告可知,干坝八队昼间检测结果:53.4~55.7dB(A),施工期声环境检测结果昼间均小于60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功能区的要求;施工期场界声环境检测结果:56.8~59.1dB(A)昼间均小于70dB(A),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二、运营期落实情况 1、声环境:项目加强了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进行建设,高噪声设备主要集中在升压站,设备布局合理,均建设有基础减振措施,设有围墙隔声等措施,箱式变压器放置于箱变房内进行隔声,逆变器分散安装于光伏支架上,确保了厂界环境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水环境:加强了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场区建设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网,严格落实了各项废水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太阳能电池板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升压站区域生活污水通过油水分离器/化粪池(1m3)预处理后,经过一套规模为0.6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暂存于中水暂存池,用于非雨天回用升压站、光伏板区绿化使用,不外排;升压站内设1个5m3的中水暂存池,用于暂存雨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中水。升压站主变旁建设了1个容积为77m3的事故油池,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并采用防渗水泥对事故油池进行人工防腐处理,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变压器的泄漏油。 3、固体废物:项目加强了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提高了综合利用率,规范了固体废物处置台账。废电池板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库房内,由专光伏组件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的废旧光伏电池板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云峰升压站建设的仓库,委托光伏电池板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了项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目前废矿物油已同有资质单位**市安茂****公司签订清运及处置合同,废铅蓄电池已同有****集团****公司签订清运及处置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处理,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工作人员运输至甘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已对临时表土堆场和弃渣场进行了植被恢复措,且项目已通过水保验收工作。 4、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强化了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项目全面落实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治对策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控,目前废矿物油已同有资质单位**市安茂****公司签订清运及处置合同,废铅蓄电池已同有****集团****公司签订清运及处置合同,有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了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后期将按照要求定期进行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5、电磁环境:项目已落实了升压站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防治工作。已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主变设置于场地中间,运维人员定时对主变区域进行巡视管理,并在危险区域设立了“高压危险 禁止攀爬”“当心触电”“止步,高压危险”“有电 高压危险”等标识牌。 试运行阶段已委托******公司在2025年4月2日-3日对升压站四周电磁环境进行了监测,根据编号为H****04030的监测报告中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数据可知,220kV升压站周围电磁辐射中工频电场在12.088V/m~273.0V/m,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电场强度限值4kV/m)要求;220kV升压站周围工频磁场在0.182μT~1.604μT,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标准,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磁场限值(0.1mT)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建立并畅通公众参与平台 你公司应当通过单位公开网站或其他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等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二、重新报批环评报告要求 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元江县生态****执法大队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一、建立并畅通公众参与平台 建设单位通过现场公示牌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通过公开网站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等企业环境信息进行了公示,并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设立了现场公示牌,运****公司公众号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展示,并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对项目竣工时间、调试日期进行了公示,项目验收报告会验收会后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重新报批环评报告要求 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经过核对,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环保措施已严格落实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委托******公司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正在开展试运行。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元江县生态****执法大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与建设单位进行对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告知建设单位应进行项目竣工时间公示、调试公示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切实承担了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了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水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 油水分离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水池 ******公司在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3日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进行了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围墙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围墙 2025年4月2日~4月3日对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升压站设1个10m2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年)建设,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 项目在220kV升压站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了2间面积分别为23m2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分别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地面用C30混凝土进行硬化,同时地面和四周墙体涂刷了厚度大于2mm环氧树脂人工防渗材料,墙体处理高度为1m,防渗系数满足K≤1.0×10-10cm/s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迹地全部绿化,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项目施工迹地已进行了撒草和植树恢复,项目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67%。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运营期定期检查箱式变压器,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备案。 1、项目运营期每月对箱变、主变进行了巡视与检查,并做好相关台账。2、电站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专****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备案,备案号:530428-2025-007-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进场道路甘庄街道干坝芒果产业园机耕路。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在甘庄街道干坝芒果产业园机耕路修建完成后对依托区域进行施工建设。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本项目使用的林地为灌木林地和草地,考虑在原有植被盖度低于20%的区域,采取人工种草等措施改良植被及土壤条件,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其余区域具备自然恢复条件,为不改变林地用途,不考虑林光互补,但严格执行《****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中的要求。 项目业主在申报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时,应当同步提交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的承诺书,并在项目取得使用林地许可批复后1个月内,向县林草局提交按规定编制的《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 (2)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不破项目占地范围外的植被。 (3)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光伏周围建设好截排水沟,空闲地多种植本地树种,减少区域水土流失。 (5)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6)在满足正常运营的同时,须保证电池组件阵列下方不得改变林草地用途,不得裸露地表、硬化或作其他用途。 (7****电站正常建设运营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散生木的采伐。(1)已严格执行了《****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 号)的要求,施工过程中未破坏组件下方自然植被,项目区除桩基用地外微设计建设的空地区域,无破坏原有植被和损毁地表情况发生,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使用林地、草原行政许可时,同步提交编制《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项目在2023年1月11日取得《****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草原局关于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元林林政许准〔2023〕1号),并委托****设计院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编制完成了《干坝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使用林草地植被保护方案》,****草原局提交了该方案。 (2)项目未出现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破坏项目用地范围外植被的现象。 (3)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为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未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4)项目已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截排水沟、沉砂池等设施的建设,已对空地进行了撒草绿化和植树恢复,光伏发电区撒草绿化0.62hm2,升压站区站内绿化1650m2,集电线路区撒草绿化0.58hm2,施工营场地区撒草绿化0.1hm2,弃渣场区植被恢复0.67hm2。 (5)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区森林防火工作,采用人工对光伏场区组件下方植被进行定期清理,加强了项目运营及检修期间工作人员野外火源管理,****电站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 (6)项目在光伏场区除了桩基基础进行浇筑外,未破坏其他区域地表植被和产生新的裸露地表,未改变光伏场区其他区域地表用途。 (7)项目未对光伏用地范围外的散生木进行采伐,严格控制了采伐范围。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建立并畅通公众参与平台 你公司应当通过单位公开网站或其他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等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二、重新报批环评报告要求 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元江县生态****执法大队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一、建立并畅通公众参与平台 建设单位通过现场公示牌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的基础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通过公开网站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等企业环境信息进行了公示,并主动接受了社会监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设立了现场公示牌,运****公司公众号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展示,并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对项目竣工时间、调试日期进行了公示,项目验收报告会验收会后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重新报批环评报告要求 该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经过核对,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本项目环保措施已严格落实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委托******公司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正在开展试运行。 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元江县生态****执法大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与建设单位进行对接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告知建设单位应进行项目竣工时间公示、调试公示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备案工作切实承担了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和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了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