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辖服务(停车)区公众责任险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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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服务(停车)区公众责任险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所辖服务(停车)区公众责任险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所辖服务(停车)区公众责任险采购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所辖各服务(停车)区,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所辖165对****服务区及停车区进出场匝道。采购内容主要涉及1个主险15个附加险的公众责任险,累计赔付保额1.55亿(主险累计赔付8000万、附加险累计赔付7500万),承保赔付范围包含人身意外伤害、停车场责任、提供食品责任、电梯责任、司乘货物或油料丢失、财产损失、进出口匝道等。除服务区财产、管辖内人员伤害、油站以外的由采购人方提供服务导致的公众责任保障,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

1.5采购预算:4366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竞标限价,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投保生效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按出具保单上约定的承保时间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本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人为********公司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网站(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27-****003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8376、137****3497

监管部门:****纪委办公室

地 址:**市**区四新大道26****广场(东塔)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7-****9120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7月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注:****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的授权函加盖公章)。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函(如有)复印(扫描)件,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3年内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服务业绩。

注:

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公司****公司,****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资格审查资料中4.4 供应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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