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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2〕207号)文件规定,****商贸有限公司申请了新招用6名员工的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6000元,经我局初核,该申请人符合享受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申报单位及人员信息
| 初创组织名称 | ****商贸有限公司 | 登记注册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
| 注册地址 | **省**市**区汉西二路59-61号香江家居A2栋B1F层AF10002号 | |||
| 招用人员名单 | ||||
| 姓名 | 身份证 |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 | 缴纳社保时间 | |
| 黄俊松 | 420982**********19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 | 2025年2月 | |
| 吴星 | 420683**********99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 | 2025年2月 | |
| 吴军 | 420822**********77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 | 2025年2月 | |
| 李干仙 | 422201**********4X |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 | 2025年3月 | |
| 陈强 | 420822**********95 | 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2月1日 | 2025年2月 | |
| 崔慧萍 | 420982**********20 |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 | 2025年3月 | |
二、监督内容
1、该初创组织是否在登记注册1年内提出申请;
2、上述6名招用人员是否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
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25年7月16******局反映。联系方式:027-****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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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