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7日)。
查询方式:http://sthjj.****.c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652
通讯地址:**县呼北线与新盛街交叉口东北300米
邮编:011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呼和浩****公司新型保温材料生产项目 | 和环政批字〔2025〕12号 | 2025年7月8日 |
| 2 | **杭萧盛基绿色建筑装配式产业一期项目(****模块) | 和环政批字〔2025〕13号 |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