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心**排水防涝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建设规模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7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4日 |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叁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6800.00元) | ||||||
| 设计服务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孟祥东(注册编号:CS****00100) | ||||||
| 企业诚信评分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新区(白平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市**区苍海片区排水防涝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壮****设计院 |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肆拾叁万伍仟陆佰元整(¥****5600.00 元) | ||||||
| 设计服务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梁聪(注册编号:CS****00072) | ||||||
| 企业诚信评分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设计、**37号路(11号路-16号路)设计、**六甲至**给水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总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捌拾肆万元整(¥****0000.00 元) | ||||||
| 设计服务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健(注册编号:CS****00210) | ||||||
| 企业诚信评分 |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金桥供水加压站配套管线工程设计、石埠水厂一期配套出厂主干管工程、金桥供水加压站工程设计、市区排水管网排查及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注:未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注: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张勤生未提供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集团有限公司: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注: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陆丽芳未提供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集团****公司“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根据招标文件P43“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公示媒介 |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筑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