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小营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审批
北京-北京-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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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小营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上庄镇信苑东路和三嘉南街交叉口东南侧
公示时间:2025-07-09至2025-07-15
受理时间:2025-07-02
项目概况:东小营11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10/10.5kV 5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2台,本期工程实施后,东小营站安装4台110/10.5kV 50MVA主变,110kV侧维持现状主接线形式不变,进出线4回。扩建完成后本站达到终期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电磁环境影响:电气设备集中布置,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过电压、防治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等。声环境影响:变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措施等。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水厂。事故油池和化粪池均采用了防渗处理。 固体废物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旧蓄电池及事故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或者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7-02至2025-07-08****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于浩海
联系电话:152****2604
环评单位名称:中冶****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193
邮寄地址:**区东北旺南路29****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151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65632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