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原******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 (三次送审稿)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三阶段(详细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2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7-09 14:03 至 2025-11-06 14:0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6943.2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腊市镇**村大塘下 | |||
| 经度 | 113.703221 | 纬度 | 27.53370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0-15 至 2025-07-0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郭大杰 | 单位联系电话 | 189****4886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公司 | ||||||
| **** | ||||||
| 土壤是否超标 | 是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砷 汞 1,2-二氯乙烷 苯 乙苯 苯乙烯 甲苯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邻二甲苯 苯并[a]蒽 苯并[a]芘 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 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 萘 石油烃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浑浊度 硫酸盐 铁 锰 铝 挥发性酚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耗氧量(CODMn法) 氨氮 硫化物 氟化物 镍、1,2-二氯乙烷、苯、甲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萘、石油烃(C10-C40)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郭大杰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9****488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戴启航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8****1514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区腊市镇腊市街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原******公司地块(简称“兴科盛地块”),位于**市腊市镇大塘下村范围内,东、南邻近大塘下村村路,西、北邻大塘下村自留山,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703221°,北纬27.533703°,红线范围面积为6943.22m2,已无其它生产经营活动,荒废至今。依据兴科盛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兴科盛地块建设用地地块情况核实证明可知,基于三调数据为其他草地、其他林地、农村道路、村庄及工矿用地、工业用地,根据实际现状为工业用地,现土地使用权人为腊市镇**村集体,兴科盛地块为工业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中第二类建设用地,本项目按照第二类建设用地开展调查工作。 根据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兴科盛地块历史为大塘下村自留山地,1982至1983年期****加工厂,1985年前后**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项目,1990****工厂关停;1993年前后******公司入驻,沿****加工厂及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等项目工艺,未改变或**厂房;2003年前后******公司新增煤焦油调和项目,在地块北侧**5个储油罐,主要用于煤焦油和重油调节混装;2010前后年******公司关停,此后地块内无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在初步调查阶段,原有的生产设备基本已经拆除,原料库中的原料,渣库的遗留废渣都已清运完毕,厂区西南侧、东北侧遗留厂房未拆除,已拆除原生产区域地面遗留少量的废渣未清理干净,污水处理池、罐槽中有少量废水,废渣。地面部分硬化,原生产区北侧原有焦油储集池上有一层土壤覆盖,部分地面上有少许坚硬的煤油渣。 2023年前后,萍****人民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对原生产区处构筑物拆除;2024年萍****人民政府委托****对遗留污水处理剂进行处置,分别由**建工****公司、********社回收利用,至今已无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环境局于2020年1月委托******公司(初步调查单位)开展初步调查工作;2020 年7月5日,《原******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环境局在**市召开技术审查会,通过了专家评审,初步调查结论:兴科盛地块为污染地块,土壤样品超标项目为砷和苯并[a]芘,其中砷超标点位3个,苯并(a)芘超标点位4个,其中砷超标点位为XS3、XS4和XS5,最大超标倍数为0.67,其中XS3为0-2m超标,XS4为0-6m超标,XS5为1-3m超标。苯并[a]芘超标点位为XS1、XS2、XS4和XS6,最大超标倍数为3.4,其中XS2为表层超标,XS1和XS4为0.5m-1m超标,XS6为0-4m超标,超标的原因为历史生产过程原辅材料及产品的跑冒滴漏,导致土壤污染物的增加,需要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中,除细菌总数、肉眼可见物、臭和味、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外,其余地下水样品化学组成浓度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经对比GB/T 14848中的毒理学指标、《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以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等,地下水细菌总数、肉眼可见物、臭和味、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等指标,在不开发饮用的情况下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萍****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份委托****(详细调查单位,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兴科盛地块开展详细调查工作,于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10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详细调查阶段土壤监测点位采用专业判断和网格布点法(对污染物超标区域按照20米×20米加密布点,保证每个网格里至少进行一个点位的采样,其中在初步调查阶段已加密区域处未在本项目详细调查加密区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布点,并对重点关注区加密点位布设,详细调查布设的土壤点位在重点区域内满足网格(20×20m)。①对重点关注区域周边加密布点,足至少20m×20m/个点位的布点密度,增加对生产区未布点区域布点,足至少20m×20m/个点位的布点密度;②地面有固废区域补充点位布设;③对初步调查超标点位附近按照20m×20m布点,合计22个土壤监测点位。主要监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 45 项基本项中外还包括pH、氰化物、氟化物、氨氮、苯酚、石油烃;详细采样调查:地下水监测点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详查阶段,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m2不少于1个,共布设6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并在地下水相对上、下游分别用居民水井设置为对照监测点,主要监测指标为GB14848-2017表1中的35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北侧及东南侧在50m范围内有2处地表水,分别对2处地表水采样检测,与土壤检测一致。 详细调查阶段共送检土壤样品109个,地下水样品7个,地表水样品3个,2个设备淋洗样,包括12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平行样,1个地表水平行样,3个土壤运输空白样、1个地下水运输空白样、1个地表水运输空白样、3个土壤全程序空白样,2个地下水全程序空白样、1个地表水全程序空白样。 2025年2月13日,****编制的《原******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未通过萍****技术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主要存在的问题为土壤采集深度不足,未达到终孔条件,****公司组织二次进场,对未达到钻孔条件的土壤监测点位补充采样与监测,新增土壤监测点位S23。 2025年5月7日,****编制的《原******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二次送审稿)》未通过萍****技术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主要存在的问题为地下水建井及采样不规范等。 本报告为《原******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三次送审稿)》,该由******公司编制,****公司,我公司对****编制的成果进行核实,重**设了7口地下水井并重新取样检测,采集并检测3处固废。 详细调查结果:总砷、总汞、1,2-二氯乙烷、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检出最大值超过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样品超标率分别为37.14%、1.90%、2.86%、9.52%、0.95%、1.90%、0.95%、0.95%、0.95%、2.86%、0.95%、1.90%、0.95%、4.76%、0.95%、1.90%、2.86%。总砷、总汞、1,2-二氯乙烷、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检出最大值超过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分别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倍数为2.7、17.0、2.7、4124.0、15.6、26.5、15.5、0.3、1.6、10.9、33.5、19.1、0.2、235.7、19.1、48.3、2.7;总砷、总汞、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检出最大值超过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管制值,分别超过第二类用地管制值倍数为0.6、7.3、411.5、15.6、1.7、15.5、0.3、1.6、0.2、2.4、1.0、22.7、1.0、3.9、0.9,需要对土壤开展修复工作,综上需要对兴科盛地块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与修复工作。 根据反距离插值结合未超标点位及地块边界连线计算,兴科盛地块估算超标土壤投影面积约为6943.22m2,超标方量约为36178.92m3;其中地块内0-0.5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6511.34m2,估算超标方量为3255.67m3;0.5-1.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6943.22m2,估算超标方量为3471.61m3;1.0-2.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6712.52m2,估算超标方量为6712.52m3;2.0-3.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6112.41m2,估算超标方量为6112.41m3;3.0-4.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5937.83m2,估算超标方量为5937.83m3;4.0-5.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5473.61m2,估算超标方量为5473.61m3;4.0-5.0m土壤超标面积约为5215.27m2,估算超标方量为5215.27m3。 结合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阶段,采用反距离插值估算超Ⅳ类标准地下水面积,地下水1,2-二氯乙烷超标面积为1891.44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氨氮超标面积为376.22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1,2-二氯乙烷超标面积为2549.90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苯超标面积为1962.32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甲苯超标面积为727.72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乙苯超标面积为376.22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间,对-二甲苯超标面积为727.72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邻-二甲苯超标面积为727.72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邻-二甲苯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萘超标面积为1544.24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苯乙烯超标面积为727.72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苯乙烯可能来源于锅炉房、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石油烃(C10-C40)超标面积为2934.94m2,超标含水层为潜水层,石油烃(C10-C40)可能来源于储油罐、粗苯罐等渗漏经土壤淋滤影响,通过地下水流动导致地下水超标。地下水总超标面积为3976.01m2,潜水层厚度约18m,给水度为0.3,地下水方量为21470.454 m3。地下水需要进入下一步风险工作。 地面灰1石油烃(C10-C40)水浸浸出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属于第Ⅱ类一般固废,其余样品符合第Ⅰ类一般固废;地面灰1苯并[a]芘酸浸浸出结果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限值,具有浸出毒性,其他固废样品不具有浸出毒性。 综上,兴科盛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下一阶段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风险评估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