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购“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视频制作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视频制作项目
二、展示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视频格式为16:9,画面清晰,分辨率为1920*1080;
2、提供mp4格式的视频文件;
3、画面时长最长不超过7分钟;
4、画面内容以检察官讲述为主,可适当辅以办案实景或案卷、照片等原始素材;
5、字幕建议使用统一的字体字号,黑体、思源黑体(加粗),字号≥50,位置:底部安全位置,距底边5%-10%;
6、配音配乐:以少用或不用旁白为宜;
7、验收后需提供纯净版的视频源版本,请勿添加logo或片尾;
8、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作品中检察人员履职着装要统一规范,日常办公着装要严谨得体,检徽佩戴应符合要求。
9、验收视频需分为汇报版和现场演示版两个版本。
三、采购预算:不超过2.5万元。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合格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采购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申请人与其他采购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六、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定,综合得分最高中标,具体内容,详见评审细则及标准。
七、请供应商根据附件提供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递交方式可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4:00,逾期提交或快递逾期配送视为无效文件。标书代写
八、最终结果****检察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其他要求:无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地址:**市天府新区**路东段1099号
项目方案咨询: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7049
比选文件递交:宋老师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028-****7025
十一、评审细则及标准
| 评分办法 |
|||
| 1 |
报价 |
10 |
以本次最低有效比选报价为基准价,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 *10分。 |
| 2 |
项目实施方案 |
30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仅限于①拍摄脚本框架②拍摄主线阐述③人员配备及职能分工④实施过程设备及技术支持⑤视频风格,剪辑及配乐方案等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如时间紧急非工作日仍可保障项目正常进行并能提供保证说明书的,以上每项需提供详细方案、内容完整、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的阐述,每有一项内容缺、漏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合扣3分;扣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3 |
项目进度计划 |
15 |
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实施进度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各环节时间节点计划②项目进度安排③项目进度实施进度保障措施。以上内容完整、切合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完阐述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或者漏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合扣2.5分;扣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
| 4 |
项目人员配备 |
10 |
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拟派的团队具有:编剧(含撰稿)、导演、摄像(含助理)、摄影、灯光、场记、录音、化妆、机械员、后期等相关技术人员,以上岗位均配置到位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需提供详细的人员配置表) |
| 5 |
履约经验 |
35 |
比选申请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政法类微视频大赛获奖经验并附佐证材料,每有1例得5分,共20分;具有政法类视频作品并附佐证材料的,每有1例得3分,共9分;具有其它视频作品并附佐证材料的,每有1例得2分,共6分。(提供合同首位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